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5-26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消息(郭荞璐 记者 魏冯 )5月25日,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泸州市建筑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旨在有效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办法有效期5年,自2020年6月1日施行 关于调整缴纳工程建设民工工资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泸市建管[2010]133号)同时废止 办法提到的民工工资保证金,是指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建设、施工单位按一定比例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预先缴纳的用于保障一线作业的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专项资金 发生民工工资拖欠的,将按动用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程序在认同金额限额内使用产业投资基金用于支付拖欠的民工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