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1-03

消息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成都1月3日讯记者 李丹1月3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网获悉,日前,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已经2019年12月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 共28条,对四川省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 据悉,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 五是学校未落实食品安全民主监督机制、陪餐制度、同食堂购餐制度,违规将学校食堂对外承包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本网平台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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