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2-07-31

消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 五种应当开展检查的情形为:投行项目撤否率高、投行执业质量评价低、负面舆情数量多或影响大、承销公司债券或管理资产证券化项目违约率高、因投行业务违法违规被采取重大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 □ 四类应当予以处罚的主体,即检查发现证券公司及其管理人员、内控人员、业务人员等四类主体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依法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者移送稽查部门、司法机关处理 证监会网站5月27日消息显示,近日,证监会在系统内印发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现场检查工作指引下称工作指引,通过确立常态化的现场检查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检查对象选取,明确了重点检查内容,重申了检查纪律 据悉,下一步,证监会将组织系统落实好工作指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落实好穿透式监管、全链条问责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