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2-03-04

消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华社北京3月4日电记者刘奕湛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司法解释强调,生产、销售、提供假劣药,涉案药品以孕产妇、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应当酌情从重处罚 该司法解释自2022年3月6日起施行 根据这份司法解释,酌情从重处罚的情形还包括生产、销售、提供假劣药,涉案药品系用于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或者药品使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生产、销售假劣药的 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明知系利用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而非法收购、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指使、教唆、授意他人利用医保骗保购买药品,进而非法收购、销售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