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09-25

消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近日,浙江高院对五洋债案作出了终审判决,二审维持原判 记者获悉,有中介机构已经收到浙江高院下发的二审判决书,判决书中显示德邦证券、大信会计所、锦天城律所、大公评估公司的上诉请求均被驳回,并维持原判 即:即五洋建设董事长陈志樟、德邦证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承担487名自然人投资者合计7.4亿元债务本息的连带赔偿责任,锦天城律所和大公国际资信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在5%和10%范围内承担上述债务的连带赔偿责任 虽然二审判决已定,但中介机构具体的赔偿责任划分问题仍有争议 业内预计,五洋建设董事长陈志樟、德邦证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三方或将进一步通过法律途径确定各自最终承担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