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教育收费十条禁令颁布这些费用严禁收
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07-03
消息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成都7月3日讯记者 陈淋近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结合我省群众关心反映的突出问题,提出了规范教育收费的十条禁令 严禁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或教育APP 严禁中小学校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或教育APP 幼儿园收取或变相收取借读费,与空挂或保留学籍挂钩的费用,以及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费等 严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通过各种方式从学费收入等办学收益中取得收益、分配办学结余(剩余财产)或通过关联交易、关联方转移办学收益等行为 严禁民办学校收费备高收低或备低收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