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03-17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省高院供图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 任鸿高空抛物、坠物行为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危害极大,防不胜防,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细化了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承担责任主体 今年3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了高空抛物罪,守护人民群众的头顶安全 3月17日,记者从四川省高院获悉,当日,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江某被诉高空抛物罪一案并当庭宣判 法条背景高空抛物罪是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规定的新罪名,该罪名作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厘清责任边界,就能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无视他人随意高空抛物,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