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12-21

消息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12月21日电记者王雨萧新办纳税人又迎来一个好消息:继增值税电子普票推行后,电子专票也上线了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公告,决定在前期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基础上,分两步在全国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 根据公告,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这些地区开出的电子专票,全国范围内皆可接收使用 2021年1月21日起,在其余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 同时,税务部门还对首次开具、首次接收电子专票的纳税人实行首票服务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帮助纳税人及时全面掌握政策规定和操作要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