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12-12

消息来源:新华网 让经营者为消费者把好流通销售环节安全关—— 惩罚性赔偿剑指明知故犯 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件食品安全民事纠纷典型案例,彰显司法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的严明态度 典型案例既为经营者依法划定了应该承担的责任,提高其违法成本,恶意及严重不负责任的经营者将背负惩罚性赔偿;也是为消费者撑腰,鼓励选择合理方式依法主张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最高法民一庭庭长郑学林介绍,为充分发挥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功能作用,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明确,过保质期仍然销售、无法提供合法进货来源、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进货、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等情形应当认定为经营者明知,同时做出兜底性规定以免遗漏 近年,相关部门持续加大对制售违法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的打击力度,推进源头治理 针对其特点,司法解释规定,对未标明生产者名称、地址的预包装食品,不仅生产者要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经营者也要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