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11-18

消息来源:新华网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取消部分医疗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除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外,举办其他医疗机构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不再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在执业登记时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通知强调,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优化完善本地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定期公开公布医疗机构数量、布局以及床位、大型设备等资源配置情况 同时,要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实行指导性规划,鼓励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或者儿科、康复、护理、精神卫生等短缺专科领域举办医疗机构 建立医疗卫生行业黑名单制度,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记录、公示和预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