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11-08

消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潘建樑泸州老窖晚间公告,公司股东泸州市国资委拟将所持11.1193万股泸州老窖国有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8%),以及所持公司控股股东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老窖集团10%股权无偿划转给四川省财政厅,由四川省财政厅代社保基金持有 本次划转完成后,泸州市国资委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将由111.1930万股变更为100.0737万股,持股比例由0.08%降为0.072%,持有老窖集团股权比例由100%降为90%;四川省财政厅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1193万股,持股比例为0.008%,持有老窖集团股权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