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销临期月饼不告知我的知情权被侵犯了吗
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9-22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记者 刘佳中秋国庆双节临近,四川在线问政四川接到一位广汉读者电话,说自己在当地超市购买的促销月饼,买回家才知第二天就将过期,吃后感觉有点拉肚子 于是她找到超市要求公告道歉,未果 她很纳闷:临期食品销售,商家应该告知消费者,为何超市没有做出任何标识或者销售员口头告知?记者随后在成都多个超市调查发现,不少超市都没有设置临期食品专柜,部分快要过期的食品,大都通过捆绑销售、打折特价促销等方式进行,基本不会提醒顾客保质期即将过期 值得一提的是,有的商家打折销售临期食品,以低价吸引消费者前来购买,但又不明确告知消费者打折原因,对此,黄律师表示,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商家打折销售临期食品时应当告知消费者临期食品即将过期的真实情况,否则就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