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8-27

消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个人破产制度真的要来了 对于创业失败者、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来说,他们将有机会甩掉债务包袱,重振旗鼓、东山再起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官网8月27日信息显示,昨日下午,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拟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这也是我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 根据条例,在深圳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保连续满三年的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或者资不抵债的,可以依法进行破产清算、重整或者和解 经过三年受到严格行为限制的考察期,就可以免除剩余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