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8-11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泸州观察 周梦颖 四川在线记者 魏冯8月10日,记者从泸州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为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渔业资源,泸州市农业农村局发布一则关于泸州市境内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简称通告 通告还指出,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禁渔范围主要是,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江千流泸州段、沱江干流管驿嘴至胡市段、纳溪区永宁河入江口至渠坝段,濑溪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泸县段、龙溪河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龙马潭区段) 通告还提到,该通告规定的禁渔区范围内,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等特殊需要采捕水生生物资源的,须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内违法从事天然渔业资源捕捞的,依照渔业法和刑法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