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5-19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最高法针对疫情期间未成年人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打赏等问题作出规定 5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二,明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参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款项的,法院应支持 近年来,我国网络支付技术和网络娱乐服务业发展迅猛,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现象广受关注,也出现了未成年人为网络游戏或网络直播平台支付较大金额用于充值、打赏而形成的纠纷 最高法指出,未成年人在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过程中,通过充值、打赏等方式支出的款项如果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则该付款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需要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才能发生效力,如果法定代理人不同意或不予追认,则该行为无效 二是在支出款项的数额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