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4-15

消息来源:新华网 一边是业主不满物业服务,拒交物业费;一边是收不上足额物业费,物业公司入不敷出,服务因此打折扣——发生在一些小区的物业费之争多年来恶性循环,该如何解决 业主普遍对于物业费的制定标准、收取方式、使用用途等存有疑问,如果不能及时得到解答,就易成为物业费和服务质量矛盾的导火索 5月1日起即将施行的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费我是谁我从何处来应向何处去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都给予了回答 涉案小区调整物业费的过程,本质上体现了业主事情由业主共同决定的基本原则,程序上符合双过半的要求,主体上由社区居委会代行业委会职责,物业费涨价行为符合形势要求,应对全体业主产生效力,业主应当按照新的物业费收费标准交纳物业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