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3-29

消息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3月29日电 题:没业委会咋建 物业被炒后不走咋办 ——聚焦北京物业管理条例五大看点 新华社记者涂铭、邰思聪、李嘉瑞 条例规定,对于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但确有困难未成立的业主大会成立后,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等情形,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组建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物业使用人代表等组成的物业管理委员会,推动符合条件的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条例还明确将按时足额交纳物业费、不存在欠缴专项维修资金及其他需要业主共同分担费用的情况列为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条件 万科物业规划发展部总监周珂锐表示,条例明确传递出权责一致、质价相符、公平公开的立法精神,有利于维护享受物业服务并依法付费的市场秩序,有助于真正落实业主与物业双方权利义务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