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2-06

消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2月6日消息,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措施共16条,涵盖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运营等三大方面 全文如下一、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1.停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疫情期间,对受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停征特种设备检验费、污水处理费、占道费 开通中小微企业法律咨询热线专席服务,组建律师专家服务团,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咨询、代理、法治体检等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 出台涉疫情防控公证事项办事指引,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专门公证服务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有关部门、各区政府)以上政策措施适用于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且在北京注册的中小微企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底(文中具体措施有明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响应结束等原因政策措施不再有必要性的自然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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