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1-08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男子突发精神疾病将继父杀害,虽然无刑事责任能力,但其亲生父母是否承担相应民事赔偿呢 在一审法院认为男子继父作为法定监护人,其死亡在履行法定义务过程中发生,责任应自行承担,并驳回死者亲生子女的诉讼请求后,最近,四川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 根据公开裁判文书,二审认为继父与继子的监护关系在其被当场伤害致死时即终止,故改判继子的亲生父母承担70%的民事责任 事件继子突发精神疾病持菜刀杀害继父时间回到5年前,2015年1月6日,资阳市安岳县的胡某在家中被人用菜刀杀害 2019年12月24日,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撤销安岳县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改判王某、蒋某某分别赔偿胡某儿子和女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12.6万余元和6.7万余元 赔偿费用首先从蒋某自有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由王某、蒋某某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