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合资
苏州市人民路3188号万达广场A座2209室(合作单位)
1984年7月,江苏兴玄武律师事务所成立(国资所),律师团队由经验丰富政法战线干部和朝气蓬勃法学院毕业生组成。2000年10月,江苏兴玄武律师事务所随国资所改制成功后,不断创新,取得丰硕成果:两名律师同时当选政协委员;多名律师先后荣获省、市、区“法律援助先进个人”、“优秀律师”、“十佳律师”,本所先后代理江苏电视台孟非名誉权诉讼、长江路邓府巷拆迁纵火自焚非诉讼调解、全国首例“转配股”诉讼、浙江广汇建设集团借款再审申诉被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再审、“中华龙鸟”化石奖励金诉讼、南京海外建筑公司与江苏华西房地产开发公司施工合同等案件先后胜诉,全力维护委托人利益。
现我所与时俱进,实行专业化办案,团队化发展,公司化发展,逐渐形成了自己的优势,特别是在处理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人身损害等案件上有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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