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

法律

民营公司

玄武区珠江路699号东鼎大厦3号楼7层

以“江苏省知名律师”刘洪先生之名命名的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是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涉及涉外投资、国际贸易、金融证券、期货、信托、私募、环保、能源、信用风险控制、公司企业、破产、建筑房地产、网络、知识产权、保险、劳动人事、刑事和法律风险防控等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事务于一体的专业齐全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本所一直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著称于社会各界,并先后接待了全国各地参观、考察团体近百起。原司法部蔡诚部长、张耕副部长及现任的张苏军副部长等领导均来所视察,并给予高度评价;《中国法制报》、《中国律师报》、《新华日报》、《扬子晚报》、《南京日报》、《金陵晚报》、《南京市场报》、江苏电视台、江苏人民广播电台、江苏经济广播电台、南京电视台、南京人民广播电台等众多新闻媒体也对本所的工作业绩给予了多次报道。本所现有客户不仅包括国有控股集团公司、上市公司、境外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大型民营企业等,而且还包括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和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本所及联盟体拥有充沛的律师人力资源,现有执业律师近150余名,均毕业于国内外著名大学法学院且都获得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或法学博士学位,并兼有国际贸易、涉外投资、兼并与重组、金融、知识产权等其他领域专业学位,同时还具有在大型国有控股公司、涉外企业、行业协会、大学、司法机关及政府部门等工作经历,有着丰富的处理疑难、复杂、新颖诉讼与非诉讼案件的实战经验。本所现设有刘洪工作室、涉外投资法律业务部、金融证券法律业务部、公司企业法律业务部、建筑工程房地产法律业务部、知识产权法律业务部、银行与保险法律业务部、环境及可再生能源法律业务部和刑事法律业务部等14个专业业务部门。同时另设有综合行政事务部,负责日常管理和业务拓展。在业务操作中,本所除挑选精英律师担任各专业部门主管外,还率先在业内实行全程团队化服务模式,努力打造精品案件。对重大、疑难案件均按需组建专业律师团进行全程研讨和监控,确保案件质量。
为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法律服务,本所与北京、上海、美国、巴拿马等十几家国内外知名律师事务所建立了长期稳定的联盟合作关系。通过协作与研究,本所及联盟体不仅已经在外商投资、中国房地产、建筑工程、网络、高科技等专业领域具备了核心竞争力,而且对公司、并购、知识产权、金融、信托、私募、环保、能源、劳动人事等法律服务领域进行了深入研究,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在长期的业务合作与交流中,本所不仅在国内法律服务领域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而且在欧美对外投资、法律服务等领域也日渐引起关注。现任本所常年高级海外顾问的是美国庄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名誉董事长,同时也是集作家、教育家、政治家、社会活动家于一身的国际合作委员会主席、国际知名人士陈香梅***,和业绩卓著的企业家,现任华盛顿美中工商联合会名誉会长、美国亚美工商总会会长、美国庄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的谢新坦先生。
本所自成立至今,荣获的殊荣不胜枚举, 1998年-2007年,本所连续五次被评为“文明律师事务所”;2007年11月,本所被授予南京市法律服务行业唯一一家“行风建设示范窗口”荣誉称号;2008年南京市司法局、南京市律师协会“文明律师事务所”;2008年4月,在上海威斯汀大酒店举行的《亚洲法律事务杂志》(ALB)的2008年度颁奖晚会上,本所荣获“2008年度***江苏律师事务所”大奖( JIANGSU LAW FIRM OF THE YEAR )提名;2008-2010年南京市司法局“优秀律师事务所”;2009年初,在南京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的《关于公布南京市服务业质量奖、服务业名牌企业培育名单的通知》中,本所被公布为南京市服务行业质量奖;2010年江苏省司法厅“先进单位”, 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律协“江苏省优秀律师事务所”;2011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2012年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律协、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江苏省律师行业文明单位”。
本所长期形成的一系列完善的管理机制、人才培育机制和与国际接轨的服务机制,使得本所一直在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司法部、省司法厅等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对本所先进的服务和管理理念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也吸引了云南、吉林、内蒙古、成都及香港等国内外众多律师事务所,纷纷派代表团专程来我所参观学习,交流经验。
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及其精英团队和联盟体的服务宗旨是:以专业的优秀律师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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