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建筑/建材/工程

事业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洪文路1号

深圳市宝安区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于 1990 年 7 月依据宝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宝安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的批复》(宝编[1990]62 号)依法设立。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事业单位,直属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领导。深圳市宝安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宝机编【2017】60号文的规定,我单位负有:为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配合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开展工作;接受委托或按上级指派,承担建筑工程、建筑构件、建筑制品以及施工现场所有材料的质量检测工作;负责对宝安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参加本区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和鉴定工作;承担或参与建筑结构安全、建筑功能的技术评价,参与建筑新结构、新技术、新产品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等五项职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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