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2-10-12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10月11日,记者从成都市医保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好成都市政府资助对象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成都市医保局等7部门发布成都市医疗保障局等7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资助对象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资助标准、资助对象、经办流程、待遇享受等方面进行明确 通知指出,对持有成都市核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的精神类、智力类残疾人和其他类别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阳光救助对象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按每人每年485元(含长期护理保险25元/人·年)的标准由残联全额资助;持有成都市核换发的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儿童,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边缘残疾人家庭中的学生儿童,按每人每年350元的标准由残联全额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