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2-10-08

消息来源:四川新闻网 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0号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现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一、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本公告所称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 六、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