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2-10-08

消息来源:四川新闻网 @企业、个体户,这些费用可以缓缴,不收滞纳金 2022年10月08日 14:24:51 来源:中国政府网微信公众号 编辑:曾浩洋 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为减轻企业、个体工商户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现就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内收费项目,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 三、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切实落实缓缴政策,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