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2-10-02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莫海清 四川在线记者 陈松10月1日,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获悉,近日,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深化车检制度改革 意见明确,进一步优化调整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9座含9座以下,面包车除外、摩托车检验周期 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3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并将原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年检验1次 试点企业的检测设备、系统、人员等符合四川省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和准入条件的,可以取得资质认定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