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2-10-01

消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工信微报微信公众号10月1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经济增长、稳定市场主体的决策部署,经国务院同意,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决定对部分涉企保证金实施缓缴等政策并就有关事项发布公告 具体如下:一、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2022年7月1日至9月30日施工企业暂缓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到期后,鼓励各地区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实际情况,根据需要适当延长缓缴期限 二、关于工程质量保证金对在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应缴纳的各类工程项目质量保证金,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 三、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保证金对按规定允许保函保险替代的保证金项目,企业均可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保函保险的方式缴纳,任何单位不得排斥、限制或拒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