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2-09-29

消息来源:四川新闻网 案情李某系某楼盘业主 因不满房屋质量,李某通过个人自媒体账号发布了10篇涉及该房地产公司的文章 后房地产公司以李某侵害其名誉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中,上述10篇文章被自媒体平台删除 说法法官表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法人同样享有人格权,房地产公司通过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以请求保护的名誉权,属于其依法享有的人格权 法官提醒,民事主体享有通过网络发表言论的权利,但不能逾越法律规定的边界 经营者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名誉权,但应当尊重消费者对产品或者服务进行合理评价的权利;消费者在描述自身购物体验和发布评价的过程中,也应当基于客观实际,不得捏造事实、恶意诋毁 本报记者 亓玉昆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