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2-09-29

消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国家烟草专卖局9月29日消息,为持续推动电子烟法治化规范化治理,切实保障人民健康安全,规范电子烟产业运行,有效处理过渡期内相关遗留问题,国家烟草专卖局就有关事项发布通知 其中提出,电子烟市场主体应当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重申了有关禁止性规定: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律不得开展电子烟相关生产经营业务,获证主体不得超许可范围开展生产经营业务 通知全文如下:一、电子烟市场主体应当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一2022年10月1日起,从事电子烟生产经营的电子烟市场主体应当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国家烟草专卖局各项配套政策规定等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以上书面材料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逐页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