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2-09-19

消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财政部9月19日消息,自2022年9月1日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 全文如下: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17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现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下同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22年9月1日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 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