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2-09-02

消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华社济南9月2日电 9月2日上午,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对山东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原总队长田在谋受贿一案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田在谋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四十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赃物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至2021年,被告人田在谋利用担任山东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政委、总队长的职务便利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相关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50.69万余元 田在谋到案后,如实供述监察机关已经掌握的犯罪事实,主动交代尚未掌握的同种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且真诚悔罪,积极退赃,赃款及孳息已全部退缴,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