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开展2021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
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2-07-31
消息来源:四川新闻网 为规范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及信用评级机构业务行为,提高中介服务质量,建立健全企业债券市场信用体系,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7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本次信用评价期限为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评价对象为在评价期限内作为主承销商,参与过企业债券承销或承销的企业债券仍在存续期内的承销机构,以及开展企业债券信用评级业务的信用评级机构 对于信用评价的实施,通知提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分别具体实施企业债券年度主承销商及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工作,被评价主承销商、信用评级机构及相关参评机构、专家应予以配合,中央结算公司和交易商协会应分别就评价结果和评价相关情况与受评机构进行沟通、反馈 鼓励和支持评价结果优良的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积极参与企业债券工作,在政策研究、品种创新、业务培训等方面提供更多机会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