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 助企纾困保障民生
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2-07-31
消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人社部5月31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 通知明确,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到汽车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等17个其他特困行业,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原明确的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相应延长至年底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要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