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2-07-30

消息来源:四川新闻网 3月28日,国务院发布通知,明确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政策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作为优化生育政策的配套支持措施,体现了国家对人民群众生育养育的鼓励和照顾,有利于减轻父母抚养子女负担 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表示 纳税人在申报时,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或向单位提供婴幼儿子女的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等信息,无需向税务机关报送证明资料 同时,纳税人需要将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留存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