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2-07-30

消息来源:四川新闻网 两部门公告: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022年03月24日 17:06:4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尼玛准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2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