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2-03-18

消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财政部3月18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公告称,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全文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