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2-03-15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何晶 四川在线记者 任鸿3月15日,四川在线记者从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获悉,当天,该院审理的被告人付某、朱某、徐某被控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3名被告人因在火锅中使用老油被判上千万元惩罚性赔偿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付某经营成都高新区起航巴蜀印象火锅店,是该火锅店负责人,被告人朱某、徐某分别系该火锅店的厨师长、后厨领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