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2-02-19

消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2月18日,证监会发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自4月1日起实施 管理办法整合了现行经营机构人员管理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依据新证券法、基金法等上位法律法规,结合机构监管实践,全面规定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人员的任职要求、执业规范和机构主体管理责任 管理办法共七章五十八条,主要包含三方面内容:一是按照分类原则优化人员任职管理 具体来看,依据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将对董监高人员任职实施事前审批,调整为事后备案管理,并从个人品行、任职经历、经营管理能力、专业能力等方面,对董监高及从业人员的基本任职条件予以细化;证监会派出机构对受聘人条件进行事后核查,不符合条件的,经营机构应予以更换;同时,区分人员岗位和职责,对董监高、分支机构负责人和一般从业人员进行分类管理 管理办法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对不符合相应任职和从业条件的人员,管理办法作出给予1年过渡期的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