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2-01-25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封面新闻记者 于婷近日,四川绵阳一男子从河南省某中风险地区抵达绵阳涪城后,未按照防疫规定主动到居住地社区报备,在明知健康码变黄、再三收到短信提醒后,该男子仍然擅自到居住地楼下超市购买商品,给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隐患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1月23日,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分局发布通报,依法对该男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1月24日,封面新闻记者也就此事采访了四川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协会会长、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袁志,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现在正值春运,人员流动性较大,大家在出行前,应当主动了解获取出发地和目的地的相关防疫要求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