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2-01-24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记者 兰楠昨1月23日日,四川绵阳涪城公安发布警方通报称:2022年1月7日,冯某某从河南省某中风险地区到达涪城区后,未按照防疫规定主动到居住地社区报备,在明知自己的健康码变为黄码并经相关部门短信再三提醒后,仍未向社区报备,且于1月12日晚到居住地小区楼下超市购买商品,违反了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给涪城区、绵阳市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隐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冯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这种行为为啥要不得 记者采访了四川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律师曾文忠,对此进行解读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全力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