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2-01-19

消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财政部1月19日,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疫情期间口岸进、出境免税店经营和招标期限等规定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缓解疫情对市场主体的影响,现将口岸进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和口岸出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财关税20168号和财关税201915号,以下统称管理办法中有关免税店经营和招标期限规定调整如下:一、按照管理办法批准设立并已完成招标的免税店已按照管理办法批准设立并已完成招标含经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核准的其他方式确定经营主体的情形,下同的口岸进、出境免税店,免税品经营企业与招标人或口岸业主,下同可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延长免税店招投标时确定的经营期限,仅能延期一次,最多延长2年 二、按照管理办法批准设立但尚未完成招标的免税店2020年7月至2022年6月期间,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管理办法批准设立的口岸进、出境免税店,由地方政府按疫情防控要求,妥善安排招标工作,可不受批准设立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招标的时间限制,但最晚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