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2-01-12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下班后在路上遭遇交通事故,四川攀枝花的刘先生向盐边县人社局申请认定工伤 但盐边县人社局认为,刘先生发生的交通事故无论从时间和路线都不符合下班途中的要件,其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应当认定为工伤 刘先生不服,将人社局告上法庭 近日,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这起工伤争议案例 2020年8月31日,刘先生向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盐边县人社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人社部门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刘先生在回家必经之路以外的地方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伤,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决定不予认定工伤 法院认为,盐边县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刘先生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 近日,该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先生的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