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12-28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记者何勤华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公布了凉山州金融工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贺雪梅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记者12月27日获悉,四川省马尔康市人民法院以贺雪梅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一十万元 被告人贺雪梅,女,1970年6月30日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凉山州金融工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户籍所在地四川省西昌市,住西昌市 剩余赃款人民币668.8336万元从查封在案的位于都江堰市房产价值中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