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12-20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省人民政府2022年草原防火命令川府发202141号为有效预防和扑救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草原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草原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发布如下命令 一、明确草原防火期 2022年全省草原防火期为1月1日至5月31日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可结合辖区实际,延长草原防火期,并向社会公布 各级人民政府要全面执行草原防灭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属地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草原经营管理单位主体责任,以及联防联控责任;实行市州包县、县市、区包乡镇、乡镇包村组、村组包户、护草员包草场 凡发生重大及以上人为草原火灾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草原火情,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2119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