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11-27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本报讯 记者 孟珂 杨静11月26日,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要求我省公立医疗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由每人次最高限价60元调整为每人次最高限价38元含检测试剂,5人混合检测和10人混合检测价格统一调整为每人次10元,下浮不限 通知要求,属于应检尽检的,可按规定采用多人混检;属于愿检尽检的,应为其同时提供单检和混检服务;检测机构单日检测人数较多的,可以采用多人混检,也可按单人单检方式检测并计费;入境人员、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等高风险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必须严格落实单人单检 调整后的价格于11月29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