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11-23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11月23日,四川在线记者从泸州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郭勇受贿罪一案:被告人郭勇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五十万元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郭勇表示认罪服法,息诉服判 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至2020年期间,被告人郭勇利用担任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能投集团董事长、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或个人在承揽工程、企业合作、拨付款项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人民币2563.35万元、价值49.44万元的健身器材、价值113.3917万元的房屋装修及家具家电、3万美元,共计折合人民币2745.0517万元 一审开庭期间,泸州中院邀请了代表委员旁听庭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