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11-22

消息来源:四川新闻网 施工总承包单位连续3年未发生工资拖欠且落实相关规定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省人社厅、住建厅等七部门近日转发人社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明确了四川的实施意见 从11月1日起,工资保证金按工程施工合同额或年度合同额的2%存储,单个工程存储额最高不超过800万元 施工总承包单位连续3年未发生工资拖欠且按照要求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其新增工程可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 施工合同低于300万元的工程,且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前一年内承建的工程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各地区可结合行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实际,免除该工程存储工资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