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11-11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新华社北京11月11日电(记者刘硕)记者11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近日印发了人民检察院羁押听证办法,明确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审查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时,可以通过组织召开听证会的形式,就是否决定逮捕、是否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是否继续羁押听取各方意见 办法明确了可以进行羁押听证的具体情形,包括需要核实评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具有社会帮教条件的;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利益、民生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等领域,听证审查有利于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的;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的;其他有必要听证审查的 办法还对参加听证的人员、程序等进行了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