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破产人产生 深圳裁定首宗个人破产清算案
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11-10
消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11月9日,深圳个人破产案件信息网发布的法院公开文书显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11月8日裁定债务人呼某破产 全国首位法律意义上的破产人产生 法律界人士认为,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为诚实而不幸的自然人提供了遭遇债务危机后的法律保障,允许个人经营失败之后,在保留最基本的自由财产前提下进入破产程序,这有利于整个社会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 该案件审判信息显示,呼某在2014年至2016年经营深圳市呼延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因所在商场新一佳超市有限公司倒闭,呼延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不得不关闭,导致呼某负债近500万元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已经过一系列制度设计来遏制逃废债,如对具有破产欺诈行为的债务人追究法律责任、严格限制免除债务条件、设置三年的免除考察期、鼓励清偿制度保障债权人权益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