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10-14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记者 伍力 张庭铭 温江公安提供视频 警官,我要举报,这有个车子逆行,我拍了视频 10月12日,成都交警十一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温江区金河东路与来凤路交叉路口有一辆白色小车逆向行驶,十分危险 接到举报后,交警十一分局立即开展核查工作,根据群众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确认白色小车存在违法行为,民警随即传唤白色小车驾驶人易某到交警十一分局接受调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6条第4项,民警依法对易某作出1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其驾驶证记3分 交警提醒:逆向行驶是一种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轻则引起交通堵塞,影响道路通行秩序,重则引发交通事故,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 。